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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博体育平台《石家庄市2020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平博体育平台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平博体育平台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平博体育平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和省政府《“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
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开展抗菌药减量化试点。深入贯彻《农药管理条例》,深化农药市场专项整治,为蔬菜、水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做好日常兽药监管和兽药及药物残留监督抽检工作。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推进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配合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现场踏勘、边界核实。推进栾城区(先行区)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推进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已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中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主城区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积极推进“智慧安全校园”及“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采用“互联网+网格化”管理模式,督促指导学校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全面构建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对校园食堂、学生用餐配送单位实行100%全覆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
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以农村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保健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等为重点品类,以食品产业集中区、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医院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打击“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超期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巩固和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创建成果。90%以上餐饮服务企业达到“清洁厨房”标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90%以上量化等级达到良好(B级)以上。80%以上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面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自查报告率达到100%。不断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养殖、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可追溯。(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按照国家层面新修订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评价与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积极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复审圆满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第四批7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通过省核查验收。(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认真落实境外输华食品准入制度,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进口环节的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尤其把好进口农产品的监督关。强化对不合格进口食品的风险预警和调查追溯,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实施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制度。严禁疯牛病、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疫区产品进口,杜绝重大疫情传入风险。(鹿泉海关、正定海关牵头负责)
九、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完成藁城区宫面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验收工作。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率达到100%。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分别为:市内八区(桥西、长安、新华、裕华、高新、藁城、栾城和鹿泉区)达到90%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70%以上。婴幼儿食品、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全市“百千万”食品超市(店)示范创建累计完成100%。改造或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等便民市场不少于30个。(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着力提升问题发现率,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省对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
以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养殖等领域为重点,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20项以上。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菜篮子”大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整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落实跟踪评价工作,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创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12个、国际标准农产品出口基地3个,加强冬奥会农产品供应备选基地技术指导,完善生产标准和质量管控措施。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20家以上规范的农民合作社、3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三品”专项行动,推动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打造乳制品、粮油、方便和休闲食品等制造基地园区,培育1个超百亿元产业集群。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组织食品工业企业参加诚信管理体系培训,确保2家以上食品工业企业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认证。(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指导,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禁绝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捕猎、交易,着重加大对毛皮动物特种养殖集中区监管力度,防止特种养殖毛皮动物胴体肉流入食品市场。围绕百姓日常消费大宗食品,组织开展专项抽检,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食品质量安全。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餐饮服务特别是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综合运用跟踪督办、考核评议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形势分析,建立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12月27日前向市委、平博体育平台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长期抓好《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
重点抓好8方面工作:1.建立最严谨的标准;2.落实最严格的监管;3.实行最严厉的处罚;4.坚持最严肃的问责;5.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6.完善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7.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8.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分工详见清单)
附件: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责任清单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责任清单
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
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并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参与规范优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收集国内外食品限量标准、检验方法,开展新检验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及时公布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涉农市级地方标准。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标注标签。组织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与其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鹿泉海关、正定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最严格的监管
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加快推进新型农药研发替代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大型食品企业、大宗食品的监管力度。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大力规范食品“三小”。加强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衔接。严格落实转基因食品标注规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聚焦植物油、酒类、肉类、饮料类等重点品类,对假冒伪劣、“两超一非”、私屠滥宰、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执法稽查和专项整治。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等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鹿泉海关、正定海关、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积极推进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追究故意违法者民事赔偿责任等工作。加强部门协作,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对公、检、法办理的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类案件进行挂账督办,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协调办案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办理。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等制度机制,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鹿泉海关、正定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平博体育平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或者阻碍干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导致本地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市纪委监委机关、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质量负责人等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提高食品企业诚信管理诚信经营意识。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既查验并保存供货者信息材料,又查验并保存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及材料。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深入开展肉类、蔬菜等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与省级追溯平台对接,实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凭证、销地准入查验内容、信息化建设标准“三统一”,推行合格证加施二维码电子出证方式,实现全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程通查通识。按照省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要求,推进乳制品、肉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食盐等重要产品追溯数据信息化。(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林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系统梳理各领域风险点,形成风险排查整治清单。加快实现市县两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探索高清视频探头和AI技术、大数据结合,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试点。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监管水平。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机器换人”“机器助人”。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风险监测覆盖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严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重点运用海关“新一代查验管理系统”提高查验效率,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大数据池,实现大数据实时跟踪、实时展现。(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鹿泉海关、正定海关、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做好重大舆情处置。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网上和网下两大资源、对内和对外两大渠道,做大正面宣传报道;建立健全舆情回应引导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有效引导舆论,并加大对监管成效、产业品牌和质量状况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畅通12315投诉举报主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投诉举报,加大对群众一般性举报的奖励力度,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普法宣传与科普知识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社会共治。〔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正定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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