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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10:05 来源:长安区 【字体: 打印

此次换房申请于75日开始,我区共受理申请家庭70户。开展保障房换房,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已经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因工作变动、子女就学等原因产生的换房需求。换房须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同一家庭类型之间可以互换,不同家庭类型居住住房均为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也可以互换。

申请换房的家庭经过区、市两级审核,67户家庭符合换房条件,收到了换房通知单,810前办理换房入住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其《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自动失效,两年之内不予受理换房。换房成功及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换房入住手续的保障家庭,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换房。保障房互换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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