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休、退休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请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尽快通过手机APP或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通过手机APP办理
登录“手机公积金”APP(用支付宝授权或刷脸实名登录),点击“业务办理”-“我要提取”-“退休提取”办理。
二、通过柜台办理
(一)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2、本人的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Ⅰ类银行卡)。
(二)办理地点: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三、咨询热线:0311-12329
特此公告。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6日